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党建扶贫 > 正文
    购物车
    0

    包头市教育局 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 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实施意见

    信息发布者:bianhu
    2017-03-12 11:49:11   转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6]75号)、《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包府发[2016]1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牧区留守儿童的教育关爱工作,结合我市留守儿童成长状况及实际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利用学校的优势资源,发挥学校在儿童成长中的主导作用,积极调动家庭、社会各方面因素,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牧区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构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监护和资助体系,共同为留守儿童创设和谐、快乐的学习和成长环境,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结对帮扶、教育联动,建立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机制,健全留守儿童工作档案,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留守儿童学习、生活实际的关爱和教育帮扶活动,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让每一个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责任制。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实施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责任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按照班子成员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包学生的方式,层层建立包保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工会、共青团、少先队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共同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
      2.建立健全留守儿童“一人一档一卡一责任人”制度。建立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的职业、年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个性化要求及包保责任人等。学校要安排专人对留守儿童的档案进行管理。留守儿童档案要实行动态管理,每学期初要进行一次家访,及时补充或变更档案的有关内容。及时将新增留守儿童纳入到教育关爱范围。
      3.建立健全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制度。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向留守儿童及其家长、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公布校长、班主任和科任老师的电话号码,包保责任人要定期与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进行联系,交流通报留守儿童学习、心理和生活状况,共同做好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教师与留守儿童谈心制度。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谈心室,班主任、包保责任人要经常与留守儿童谈心,为留守儿童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制订个别教育管理方案,详细填好记录卡。利用留守学生亲情电话和电子信箱,为留守儿童和家长提供亲情交流的平台。设立留守学生意见箱,收集留守儿童的诉求,了解其思想动态,以便及时解决留守儿童各方面的问题。
      5.建立健全关爱留守儿童协同工作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关工委、文明办、工会、妇联、团委以及公安、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健全留守儿童教育与管理的联动机制,形成关爱工作合力,协同推进留守儿童关爱工作。
      (二)强化教育主体责任
      1.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就学工作。把做好留守儿童入学工作作为防流控辍的重要内容。通过切实落实居住证制度、简化入学手续等措施,全力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减少留守儿童数量;合理规划学校布局,避免盲目撤点,方便留守儿童就近上学;扩大公办幼儿园规模,支持民办幼儿园建设发展,积极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确保符合条件的留守儿童全部入园。切实保障留守儿童公平享有教育权利。
      2.切实改善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条件。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扩大供给,满足农村小学高年级和初中留守学生住校需求;加强学生食堂建设,利用好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合理安排膳食结构,保障留守儿童用餐需求;通过利用富余教师转岗、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齐寄宿制学校生活辅导人员。
      3.强化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做好留守儿童学业辅导工作,激发其学习兴趣,提高自主学习能力;加强思想品德和养成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其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开设心理健康课,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开展心理咨询和青春期教育,为留守儿童及时提供心理疏导,缓解心理压力与思念情绪;引导开展学生间的“一帮一”、“手拉手”等同伴互助活动,建立同学友情,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学业困难和缓解孤独情绪。
      4.狠抓留守儿童的安全管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开齐开足开好生命安全教育课程。加强留守儿童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组织防火、防震、防侵害等安全应急演练,增强其自救自护、应急避险能力。加强留守儿童法制教育,强化法制观念,特别是假期管理的“空档期”,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主动与留守儿童所在地基层组织、家庭、委托监护人联系,做好交接工作,防止安全管理失控。
      5.加强家校联动工作。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环境,依托乡村学校少年宫充实留守儿童的课外时间,办好形式多样的家长学校,充分发挥家长学校优势,利用节假日、农忙时节,开展留守儿童监护人培训、家长座谈等,增强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的法律意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包保责任人要与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每月通一次电话,每学期写一封信,通报孩子的成长情况。
      6.落实贫困留守儿童的资助工作。学校、班级要对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给予特别的照顾。家庭困难的留守儿童,在他们享受资助政策外,学校要积极与社会各界联系,争取社会资助,以结对帮扶、捐助、“代理家长”等形式,为更多的困难留守儿童提供帮助,确保他们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和更高层次的教育。
      7.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各地各校(幼儿园)每学期通过开展“六个一”活动,即观看一部爱国主义教育片或亲情教育片、阅读一本好书、上一堂感恩教育课、给爸爸妈妈写一封信、进行一次家访活动、开展一次“评选自立自强好学生”活动等,丰富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的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其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和健全的心理品质。
      四、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动员。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优势,利用宣传橱窗、标语画册、公益广告等宣传载体,营造有利于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教育活动的浓厚氛围。
      2.强化目标考核。教育行政部门要把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纳入春秋两季的开学检查和各地各校教育管理考核评价的范围,进行定期督查,将留守儿童的教育与管理纳入到对班主任、教师的工作考核之中。
      3.总结经验典型。各地各校要在活动中认真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提升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成效。 
     
      附件:1.留守儿童摸底调查表
         2.留守儿童档案卡


    附件1

    包头市教育系统2017年度留守儿童摸底调查表

    地区:

    留守儿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村就读学校年级班级班主任是否住校父母情况监护人情况备注
    父亲姓名母亲姓名打工
    地点
    联系电话姓名关系年龄健康   状况联系电话
























































































































    附件2

    留守儿童档案卡

    旗县区:         学校:         年  月  日

    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姓  名
    性  别
    照片
    出生年月(岁)
    所在班级
    爱好特长
    是否住校
    班主任姓名
    联系电话
    包保责任人
    联系电话
    家庭情况父亲情况姓  名
    年  龄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务工单位
    母亲情况姓  名
    年  龄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务工单位
    家庭其他 成员姓  名
    年  龄
    文化程度
    与留守儿童关系
    联系电话
    监护人(委托监护人)  情况姓  名
    年  龄
    文化程度
    与留守儿童关系
    健康状况
    联系电话
    家庭详细住址
    在校学习生活表现
    学校主要关注方面
    受资助情况
    备   注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